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和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中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美好蓝图,体现了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共同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心。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曲折中前进,也许时间会很长,需要经过几代领导人,也许道路很坎坷,但是我们会越挫越勇,孜孜不倦的追求。
不是理想,是梦想好不好,理想还还有达到的可能和办法,梦想是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和谐就等于没有犯罪,没有争斗,没有欺诈剥削。这样的社会等于完美了,学过哲学的人都知道,完美就等于毁灭,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和东西。就跟没有坏就没有好一样,坏的东西都没有了,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对的?没有不和谐就不需要警察之类的人存在,你说人类可以达到那种状态吗?除非在一个孤岛上只有一个人生存,那就不需要考虑好坏了,因为他所做的事情全是对的,都是生命体能做的事情,所以无所谓好坏。
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一个长期的永无止境的目标。 党中央将它作为重大战略目标加以推进,是在我国对内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对外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的背景下,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因为大家都希望和平 不希望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