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中国自1984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颁发的身份证明性证件,第一阶段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1995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采用全息透视塑封套防伪。1999年10月1日起,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身份代码是唯一的、终身不变的18位号码。2004年1月1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在2013年1月1日正式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自1984年4月6日,中国大陆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1985年我国开始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发行工作。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至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中国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颁发的身份证明性证件,第一阶段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1995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采用全息透视塑封套防伪。1999年10月1日起,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身份代码是唯一的、终身不变的。2004年1月1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经开始正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