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耍流氓的老板比比皆是。不用怕,可以到公司注册地或者实际劳动地所属的劳动局告他。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试用期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关于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限
3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
不得超过l个月
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的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6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没有道德的公司利于员工发展,而且没有前途,乘早另作打算吧!
首先自己收集好各类自己在职的资料证明。然后要离职一定要提交纸质的离职书,不然口头约定是无效的。而且要明确跟老板将,一个月后自己就是离职了。如果老板不放人,那就是老板的问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有没有过试用期薪资都有体现的。如果你拿的是试用期薪资,那就只要提前三天做离职申请就行。无故拖欠员工薪资的,也可以申诉。你先了解下你们那边劳动仲裁大队的号码,实在不行就是走法律途径。一般劳动仲裁大队一给老板打电话,没几个老板敢嚣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