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口头辞职,老板还没招到人给我交接,一个月之后我可以走吗?老板要扣除我的工资怎么办啊?

2024-12-29 04:35:5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口头辞职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最好写在白纸黑字上,这样一来,自己到一个月就想走就走,他招不到人是他的事,和你没有关系。
至于工资嘛,落实在合同上的规定,想不执行都难,你就放120个心吧,跑不了。
但是在这1个月期间,自己一定要好好的表现,工作也千万不要松懈,不然老板就会以这个为借口,扣你的工资了。
说了这么多,纯手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按照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不管什么理由,只要书面辞职,三十天后就可以走。扣你的工资,就去告他!如果没签合同,太好了,可以要双倍工资。当然要保留能够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单、单位给你交的保险单等。劳动仲裁肯定能赢的。

回答3:

首先可以看出来,你们没有就业合同。如果不想被扣工资就现在走。中国是人情社会,老板好的话,可以考虑等他找到人接替你再走,估计工资是不会少的。如他爱惜钱财,早走就不会吃亏,不用跟他讲什么道义。

回答4:

1、书面申请辞职后到日子就能走了,他不能扣你的工资。2、没招到人是他的问题,与你无关,你要是愿意帮他再多干些日子是你们私人的关系了,那也要规规矩矩给你结工资,但是这个就看你们怎么商量了。

回答5:

可以举报他

回答6:

什么工作?1766768368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