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双方事故,一方全部责任的,受害方向对方要求赔偿时,必须提供相关的修复发票,责任方才可能向对方支付赔偿。修复发票是确定损失,并证明损失实实在在发生的最重要的凭证之一,因此必须索要。在目前车辆投保的情况下,如果不要以票。受害车辆就可能以单方事故向保险公司再次提出索赔,从而发生保险欺诈。因此,理论上讲,是必须提供以票才可以的。保险公司在对甲车理赔时,也是必须要求提供发票的。
但也有一种特例,就是双方受损金额很小,在不涉及人伤的情况下,目前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种现场赔付的方法,这种情况就可以省去双方的发票了。
不可能,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是全责的,索赔时就需要提供无责方的资料,
理论上可以,不过这样就只能报销自己的修车费了,对方的修车费你得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