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钢筋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是1.10
详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8章第3节第2条第3款
8.3.2 纵向受拉普通钢筋的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1 当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大于25mm时取1.10;
2 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取1.25;
3 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的钢筋取1.10;
4 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修正系数取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应考虑此项修正;
5 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为3d时修正系数可取0.80,保护层厚度为5d时修正系数可取0.70,中间按内插取值,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10
施工中易受扰动的钢筋乘以系数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