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公安机关受理后就进入初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原则上是七日之内应当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侦案件受理后有两个月的初查时间。
立案后就进入案件侦查期限,此后,在公安机关未作出移送检察机关或撤销案件决定之前,均属于侦查期间。一般未抓获嫌疑人的刑事案件没有侦查期限的上限,只有行政(治安)案件才有期限限制。
我国刑诉法只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时的期限,没有规定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 15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侦查羁押期限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只要公安机关受理后就进入初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原则上是七日之内应当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侦案件受理后有两个月的初查时间。立案后就进入案件侦查期限,此后,在公安机关未作出移送检察机关或撤销案件决定之前,均属于侦查期间。一般未抓获嫌疑人的刑事案件没有侦查期限的上限,只有行政(治安)案件才有期限限制。
不作为主要是指为根据法定程序开展任何工作,因为刑事案件的侦办存在难度,往往开展工作后没有任何进展,同时由于使用的手段、取证对象等属于保密内容,所以不能公开案侦近况,导致看上去像是不作为。若真的是不作为,可先行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纪委或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反映,一般都会得到相应的回复,因为现在的司法体制正在逐渐完善,所以得到的回复可信度还是比较高。
我国刑诉法只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时的期限,没有规定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所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关系不作为是普遍存在的,基本没有好办法。这也是中国警察为什么比外国警察牛逼的原因之一。实践中,有的送钱,有的找关系,有的上访,有的控告……,你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