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2025-01-08 10:21: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回答3:

没有其他股东的签字认可 想请教这份离婚中 关于股权转让部分的约定有没有效力?
:效力待定。
如果有效的话 10年期满时 没有办理股权转让 有没有诉讼时效的保护 有的话 过了时效期不办理是不是视为孩子放弃了该权利?
:可另诉讼分割财产。
另外离婚5年后发现在婚姻续存期间 男方购入过房产 离婚时不知道 现在女方还能不能就该房产起诉?
:当然可以,这样的案件,我们办过多次。

回答4: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你们的协议可能有点相抵触。
离婚后,知道还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从你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起诉分割该财产。

回答5:

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但能不能成为该公司股东,要看十年后公司是否还存在,以及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