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说,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你爷爷奶奶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你父亲兄弟四人(如果你有姑姑也应该加上她们)平分。
至于4000元钱办证的钱,光有立字据协议,没有公证,你的奶奶又没有遗嘱,你大伯完全可以主张继承权的。
解决的办法有下面几个途径:
1、房子出售或出租,收益继承人平分,先把4000元钱办证的钱加利息归还给出资人。如果你大伯不同意,其他继承人就起诉他。
2、找一家有资质的单位,评估这套房子的价格和租金,你大伯要住,就让他付相应的费用。
3、如果你大伯住房紧张,收入也不好,你们几家的情况还可以,就让他们住吧!毕竟他与你父亲他们之间是亲兄弟。
遗产法规定
如果没有特别立遗嘱指明受益人的
第一继承人是夫妻
第二继承子女
第三是父母兄弟
单单说房子如果是老人的财产老大当然有继承权啦,继承权大家是平等。但是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分配啦。关于3家平分承担房款因有字据只要你奶奶不主张给你大佰,房产的产权来源是你们三家的也就没你大佰的啦。
法律上来说,是会继承的,当然,其本人也可以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