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如果是错误裁定,仍为一审作出的裁定,你可继续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我不知道你指的 错误 是裁定笔误 还是程序问题 请详说 如果笔误 根据民诉法 可发裁定 更改笔误 如果程序错误 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执行
【1】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又出了裁定书。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不服一审法院重审出的裁定书的一方,有权在裁定书送达10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可到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