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2025-01-04 0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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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已在一个公司上班九年半,没有签过任何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你缴纳过任何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已经属于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你的。如果一定要辞退你,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具体请看以下法律规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无理由辞退的可以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9.5*2=1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先跟公司谈谈,中国人都以“和”为贵嘛,实在不行了再走提起劳动仲裁呗!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回答3:

找劳动局反映,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之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应该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至你工作一年起视为已经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依法辞退你,按照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你十个月的补偿。

回答4:

到仲裁机构 去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年都应当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恢复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交保险。如果辞退你,还应当给你赔偿九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7、10(书面合同)、14(看最后那行)、39、40、4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46、47 (经济补偿)、82(拒绝订立劳动合同)条

回答5:

如果你能证明跟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
1.补办社保.
2.要求支付赔偿金.
3.以没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自你上班到现在减一年的双倍工资.即八年半工资(如果有权依法裁决或判决的话,估计至少能拿到12个月以上).

你咋摊上这么个傻蛋呢,你想着都留口水,发达了哥们.
照这算法,你至少能拿10×2+8.5×12=122个月工资,还有其它的.想知详细,HI我.
详见《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
《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