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三月入职的 到2013年1月9日收到通知解雇 ,公司没有要赔偿的意思,合同是签了3年的,求帮忙

2024-12-19 02:22: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正如下面仁兄所讲,最好先弄清楚辞退你的原因。分析你是否存在一定的过错。
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其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至于赔偿的话,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目前企业的规章制度往往制定也不规范,甚至违法。在你方不存在特别事由的情况,公司是要赔。而且赔的项目还是比较多多的,至少有根据你的工资与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发一个月,不满一年满半月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月工资,对此,你自己可以算下。此外还有其他如加班工资、赔偿金等。
最后,在你合同未到期时,且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块仲裁时效为一年。
望采纳。不要太悲观

回答2:

你好
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通常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并要和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解除或终止时间、赔偿金额以及尚未支付的工资、福利等条款。协议上一定要盖公司的公章。

关于经济补偿金,是根据你的工资与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发一个月,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并且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消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代替提前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一定要尽快申请仲裁,过期不候的。

要积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我们公司前几天也是遇到这种情况,不过说实话,劳动仲裁的人来我们公司了,表面上是在替工人解决问题,实际上在给公司领导出主意,怎么弄赔的少,他们都是一伙的呀。如果你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按理说公司是不应该解雇你的,问一下解雇你的原因是什么的,如果说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的话,公司是有权在不赔偿的条件下解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