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劳动者未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应当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行可以做出决定,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委,如果因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是根据是根据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法》上有明文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行可以做出决定,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委,如果因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企业劳资问题解决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用人单位确认是否跟员工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关键是看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出具了书面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仲裁委是需要看到这些书面的文件才可以确定用人单位是否跟员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发生劳动纠纷,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仲裁委出具证明,证明:双方劳动合同部分问题达成一致要求,需要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双方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这个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只不过法律上区分了“一裁终局”的案件,即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某些案件单位无法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而劳动者可以再提起。
因此你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可以。单位也可以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保险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