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和合同工资此基数缴纳保险,是否违法?

2024-11-02 17:13: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王某的单位就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他缴纳社会保险,王先生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单位只按照最低工资保准给他缴纳医社保,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意想不到的是,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在仲裁申请被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只是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不是员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王先生只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而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所以仲裁委和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并没有偏袒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回答3:

恩,违法。
社会保险法规定以职工上年的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比例参保缴费。
因此,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养老保险为例,单位补缴所差基数的20%。个人补8%。
仲裁是100%胜的。至于如何处罚企业。是劳动局行为。
另外,试用期也需要参加社保。
不会有经济赔偿的。

回答4:

1、公司是否违法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的注明的月工资。如果合同上注明的就是当地社保最低缴纳基数的话,企业是不违法的,有工资条也没用。但如果合同上注明的是3500的话,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2、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试用期与企业发生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但一般不会处罚用人单位。
3、住房公积金不在国家强制缴纳的范围内,仲裁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