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判过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转让此债权

2024-12-16 19: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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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属于法定债权,债权人具有处分权能,债权人可以依法转让该债权。

申请执行期间,债权人依法转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之债是处分自己债权的合法行为,会引发债权性质的转化,继而丧失了申请法院基于原生效判决强制执行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扩展资料

债务转让后注意事项:

《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

回答2:

  1、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债权受让人无权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申请再审。
  2、转让债权后,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的情况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五条 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回答3:

债权人有权依法转让债权,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后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4:

在法院判决过之后,债权人可以向他人转让此债权,由受让人继续追偿债务。

回答5:

债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只需对债务人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