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决心辞职的话可以找劳动部门,你上下班时是不是要打卡或签到之类的,把这些都带上,收银时的单据不是有你的签名吗,这些都是你在那上班工作的证据,还有五百元的押金收据.把这些提交给劳动部门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缴押金和押十八天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因字数限制请自己查阅),未签合同还可获二倍工资。
借用一句银英传:让骗子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骗子本人更多的责任!
如果你的钞票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就去交交交!不上几次当总有人要心存幻想。
向当地劳动部门告他 要留着你上班的证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