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持调解签订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後协议生效,被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原告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2025-02-01 1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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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这样的,如果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没有得到全部执行,你可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原来的生效判决书未被执行的部分,也就是已经执行的部分要扣除。因为执行和解协议书并没有撤销生效判决执行力的法律效力,它只能依靠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将和解协议的内容全部履行,那判决书的执行力才自动丧失,反之,权利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恢复执行的只能是判决书,因为和解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

回答2:

这个要看你的调解协议是什么抬头了,在法院做的调解协议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条件委员会在法院设的点帮助调解,出来的是人民调解协议书,这东西没啥用还是要去起诉确认效力,但是如果是法院出的民事调解书,这东西等于判决书,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带着你的身份证去法院填申请执行书就可以了

回答3:

因此,如果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还没有被完全执行,你可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实施方案,原来的生效判决,继续执行不执行的一部分,是已经被扣除的部分的实施。由于和解协议的执行并没有生效的判决执行的法律效力,它只能依靠自动执行的执行判决的执行,自动丧失,如果债务人已履行所有的内容和解协议,反之亦然权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恢复执行申请,但只有恢复执行的判决,因为该和解协议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