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随便答应房产证加名字 ,50万元的房子 ,加上名字就相当于强占25万 ,万一有人居心叵测 ,如何面对你的父母 。这已经不是用一字千金来形容了 ,三个字二十多万哪 ,。你这样 ;就说婚前房产加名字税费太高 ,买房子一次性投入过大 ,得等结婚之后吧 ,婚内房产证加名字是免费的 ,那时和父母商量看看吧 。在一个办法就是给她写赠与合同 ,因为只要你还在 ,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 。你如果现在还不知道她是不是奔你财产而来 ,切不可草率在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 ,那就丧失了新婚姻法对我们男性财产的保护 。
不用加名字的,是你婚前财产,又不是婚后共同财产买的;结婚以后有了孩子,以后肯定是留给孩子的,这点难道不能说服你的女朋友吗?我也是女孩子,我觉得没出一分钱又是婚前你父母买给你的,没有理由要求加名字的,如果是有钱人愿意赠予,那看个人的意愿了,你要考虑万一离婚,女方是会要求分房产的。
如果有房贷,由小夫妻共同偿还,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可以。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就不应该加女方名字。不要说女方离开原来的家庭跟你厮守一辈子她付出的多,结婚了,男孩也离开自己原来的家庭,同样都有付出。现在社会说好听点是男方家添人,实际上结婚后年青人都自己单独过日子,小俩口大多数休息时间都去丈母娘家,同样赡养双方父母,这也说明女孩家也添人了,并不存在谁付出多少的问题。
女方要在男方的房产上加名字。现在看来真的很无赖的。而且老是用什么安全感来说事。爱情的基础一定要有信任感。如没有信任感就毕业谈爱情和婚姻。而且当今的社会环境男方的房产基本上是男方父母一生的心血!女方好意思要求男方把他父母的心血来当婚姻的赌注!女方相当的过分!
结婚前加名的税费和交易一样,五年内一百万的房交易税费近十万,按一半份额计算也有5w呢,她缺乏安全感,建议可以给她承诺公证,什么样的前提下她有一半房产产权,如她要离婚你又没过错,则房产还是你的完全产权,这样双方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