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对方闯红灯撞到人,主要责任很可能在对方,这种情况依法构成工伤,但是具体情况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只要你母亲不是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均依法按照工伤处理。你们可以找肇事司机赔偿,还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至于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金,这个因为你妈妈是退休的了,不再适用劳动法律调整,只能按照民事合同来要求赔偿,如果约定违约责任,按照约定来赔,如无约定,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毫无疑问,工伤,要求肇事司机全额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认定工伤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令高堂既然已经退休,那就不可能和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约束,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补充说明:各地方对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不同判断标准,以广东为例:2008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201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理。”所以不管何种情况,都可以确定退休人员不可能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本案应结合双方签订的所谓劳动合同内容,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判断物业公司辞退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行为,如果是的话,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1、是否工伤,要看责任认定,如果本人在这起事故中不承认主要责任及以上,可以认为是工伤
2、当然可以要求赔偿
这个算工伤的,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班、下班回家、因公外出途中受到意外伤害,也属于工伤。物业公司必须按工伤给予你们补贴,而且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你们。在此次事件中,黑摩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抓得到的话),你们的公司要依法给予补贴,不得辞退你们,回答完毕。
退休了 就不能申请工伤了 只能按照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