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1.农村土地合同三十年不变。你们的合同是什么时候的?是否还在合同期内?
2.农村土地征用补贴是给征用土地当地的农业人口的,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就不再是原地方的农业人口,当然无权享受原地方的补贴了。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是指本人户口在本地,每年耕种承包的土地,30年的政策不变;
2、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或外地,土地荒芜或转租出去,村委会可以收回该土地;
3、所以你已经迁走户口,不能享受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