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完房子后才发现开发商不能办理产权证可以要求解决并索赔
(一)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怎么知道不能办理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产权证,一定是工程没有验收或者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反正就是手续提供不全。看买房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那上面有关于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赔偿条款。(国家要求入住90天内办理产权证,如果是期房要求办理进住后30天内办理)。根据该条款,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我朋友家的情况和你一样。开发商就赔钱了。当然,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注明,当时你不明白就没有办法了。你去找开发商,他就会推辞找理由的。实在不行,找媒体给他曝光,他一害怕,也许就给你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