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指挥,是法约尔首先提出来的十四项管理原则之一,是指组织的各级机构及个人必须服从一个上级的命令和指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令统一,行动一致。本案例中,人事经理很明显违背了统一指挥的原则,接受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的双重领导。
人事经理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开会传达会议精神,之所以到会者寥寥,是因为其他部门的负责人跟人事部经理之间没有上下级管理,他们之间是平级的关系,人事部经理召集开会,当然指示不动其它部门的负责人,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完全可以不买人事部经理的账,当然应者寥寥。
如果我是人事经理,我一定会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外出开会之后,首先向分管人事的部总经理汇报工作,因为按照隶属关系,人事经理的直接上级应该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然后由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根据需要向总经理汇报人事经理的学习精神,如果总经理觉得有必要让别的部门的负责人也了解会议精神,则可以由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这样完全符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也不敢不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