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方法。社会学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主观法、声誉法、客观法。
1、主观法。又称自我评分法。调查人员将整个社会体系分为若干层次,请人们根据某项标准,自己对自己进行归类,指出自己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哪一层。主观法的主要用途在于发现人们的分层意识,因为,人们的分层意识对他们的心理反应以及行为表现有很大的影响。
2、声誉法。调查员从一个社区中抽出一些熟悉该社区情况的人作为评判员,让他们按照事先规定的高低层给本社区成员分层归类。声誉法可以发现一种公认的声誉分层体系。
3、客观法。应用可以直接测量的客观指标(如:收入、教育程度等)对人们进行层次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