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
如果签订的合用以公司名义,你只是在“公司代表”一栏签字,公司加盖公章,你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你只是作为公司代表人,不是法人,法人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签署合同,而不是以公司名义,那么全部责任都是你的。
如果他跑了或赖帐会找我么?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会让我上庭么?
如上,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你没有任何责任,也包括不承担经济责任(还钱),以及法律责任,如果去法庭,你最多也就算个证人,不是直接被告。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全由你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钱和出庭。
如果工资不高,趁年轻换个单位,影响心情也不好。
mingxianhuiide
合同上公司盖章没有啊?盖了章就是公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