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过世多年,房子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刚刚去世,立有遗嘱,房子给我继承。

继承时需要我的兄弟姐妹到场吗?
2024-12-31 07:47: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确定该房屋是否是您父母的共同财产,虽然仅有您母亲的名字,但若是父母结婚后所购买的 话,应当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需要您父母同时立有遗嘱赠与给您,您才有完全的继承权。
其次,若是您母亲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您母亲的遗嘱给您自己,您可以完全继承。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到场。
不知道您的遗嘱是否公证,若没有公证的话,需要他们到场,很容易引起争议。

回答2:

1、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财产,父亲去世时,应当一半房产归母亲,一半是父亲遗产,有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如果遗嘱是父母共同立的,就是你的房子了。
2、应当先办公证,兄弟姐妹都要带身份证去公证处签字,然后凭公证书该房产证。

回答3:

因为有遗嘱,不用兄弟姐妹到场,你可以直接去房管所过户,但是很多地方的房管所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均需要公证。所以你可以先带上你父母亲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去房管所问问。

回答4:

需要的,要找个律师最好在场!这样就不会那么多麻烦事了!

回答5:

首先你应先确定一个事实,在考虑遗嘱是否有效。就是该房产是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是你母亲的合法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