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的资料

2024-12-03 13: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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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杭州市《出入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服务指南》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如下: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3、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结婚证明。

扩展资料

杭州市《出入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租毕行证 签发服务指南》:内地居弊芦芹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哗迹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6、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参考资料:杭州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服务指南

回答2:

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偕行子女分别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一份,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X33mm);
2、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结婚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在内地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户口簿原件,提数竖交复印件;在境外子女的出生证明、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6、薯燃大申请赴澳门定居的另需提交港澳关系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段告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一份;在香港登记结婚且申请赴香港定居的另需提交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回答3:

不清楚~~

回答4:

希望你早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