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
第十条 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扩展资料
机关、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需要指定定密责任人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1、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单位,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
2、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单位,如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等。
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一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二是特别指定的人员。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
分管业务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负责人,应当确定为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即是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不需履行确定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
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一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二是特别指定的人员。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业务工作涉及国家机密的负责人,应当确定为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即是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负责人,不需履行确定程序。
机关、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需要指定定密责任人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单位,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二是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单位,如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等。
定密责任人职责既包括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确定国家秘密,也包括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具体职责有: (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年度审核,做出维持、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定密责任人职责既包括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确定国家秘密,也包括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
具体职责有:
(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年度审核,做出维持、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拓展:
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一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二是特别指定的人员。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业务工作涉及国家机密的负责人,应当确定为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即是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负责人,不需履行确定程序。 机关、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需要指定定密责任人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单位,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二是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单位,如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