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意见书由谁来发?

2024-12-14 13: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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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案子到检察机关后,公诉机关安排专人负责提起公诉,他们会派出人到看守所提讯,看看公安的材料有无不实,然后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分到审判人员手中,再由法院的书记员专门到看守所送达起诉书副本。在这个过程中,会询问是否需要请辩护人,通知谁缴费,然后再通知其家属请律师。律师可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
如果被告人表示自己辩护、不需要请律师,那么,司法机关就不会通知其家属。
从检察院到法院大约要1个月左右,但也不一定,对公安机关的材料不清楚的,检察机关可以退回补充侦察,所以时间不好定。
作为家属,你们也可以主动为其请律师,然后律师到看守所找被告人,签定其辩护委托书。

回答2:

如果你指的是起诉书的话,是由检查院提交给法院,然后法院决定立案后通知当事人。通知方式一般是书面,负责的话也会同时电话确认。
现在案子移交到检查院,但是检查院也不一定起诉,还要由检查院进一步审查。
作为家属可以到检查院询问一下目前案件的进展,是否决定起诉。如果决定起诉了,就要找证据、找律师积极应诉了。

回答3: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案件材料收集完备,认定犯罪的证据确凿、充分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提出起诉的一种法律性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