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均为再婚,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给对方”,那么,按着《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允许再婚夫妇生育属于自己的子女,但必须带着有关材料提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不适用于因违法行为致残者,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项规定不适用于女方为非农业户口的夫妻。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独生子女含依法收养的独养子女。
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不视为独生子女。
第十四条 农村中两个以上男子到同一多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只能有一对夫妻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
可以的!祝你们生个健康漂亮的小宝宝。
男女双方均为再婚,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给对方,新家庭是否可以生育。《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按计划生育的政策,你们都已经生育过一胎,不管判给谁,都是你们各自的子女。
这不是结婚、离婚能否认的事情。
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再婚的男女双方本身均为独生子女的,就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的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