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受伤前是有工作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按所在省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上18年,因为是8级伤残,再乘上30%,这是一笔最大金额的赔偿项目,因为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差异较大,具体赔偿金额自己按上面的算法算一下就知道了。
8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一般为15000元,如果是安徽省的,可能超过20000元。
不考虑医疗费部分,总的赔偿金额会在150000元左右。如果是经济发达省份,会超过200000元。
你要求赔偿的总损失金额,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0000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伤残部分赔偿限额110000元。超过部分,如果你父亲是非机动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60-70%,而不是平分。
1、治疗的全部费用和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2、伤残等级鉴定费用;
3、伤残赔偿金;
4、其他合法费用。
以上之和除以2(因为同等责任,自然要平分)就是你父亲得到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备注: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后祝您父亲早日康复!加油!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依据具体发票和当地统计部门公布标准计算。
几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