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遗嘱继承的法规最早产生于什么朝代?

我国关于遗嘱继承的法规最早产生于什么朝代?
2024-11-30 17:49: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质疑一下提问者:
如果您是学生或法学爱好者,就该自己去查书或者cnki,而不应该指望百度;
如果你是问着玩——我不认为在这样专业的问题上较真有什么好玩——真要较真,还得自己去寻找答案。

我试着整理了一下中国法制史关于继承部分,从夏商周一直看到秦汉魏晋南北朝到隋唐,均难查到相关法规;较为详细的中国法制史当属张晋藩先生的《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法律出版社,2010),该书p.251记载了我国最初的遗嘱继承——汉朝最初将遗嘱称为“先令”。据称,江苏扬州仪征胥浦一百零一号汉墓出土的《先令券书》竹简,是迄今所知最早的遗嘱继承实证。但汉代虽有遗嘱继承实例,却难查证相关法规依据;推测出自西汉中后期的“春秋决狱”参考的儒家经典及东汉的律令解释。
另,张著p.515又提到,在唐代遗嘱处分的基础上,两宋的遗嘱继承也有所发展,并列举当时的案例集《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证。
再查下去头都大了……

回答2:

继承制度自西周时期就有记载,在宗法制下就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于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回答3:

有人类以来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