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鲁政字[1998]270号文《关于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及工矿区征税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济政[1998]12号文《关于确定我市土地等级及应税土地税额标准的请示》精神,对我市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一、市区土地 市区土地划分为四个
一等土地边界走向所涉及的道路两侧应税土地均为一等土地, 二等土地边界走向所涉及的道路两侧应税土地均为二等土地。
二、各县(市)城区、建制镇、工矿区土地
(一)章丘市
1、章丘市政府所在地明水城区土地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应税土地16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60元;二等应税土地7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20元。
2、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土地确定为一个等级,应税土地59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章丘市共有应税土地295万平方米,平均税额为1.34元。
(二)长清县
1、县城土地确定为一个等级,应税土地6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00元。
2、建制镇应税土地18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长清县共有应税土地245万平方米,平均税额为0.85元。
(三)平阴县
1、县城土地确定为一个等级,应税土地13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00元。
2、建制镇应税土地57.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平阴县共有应税土地195.2万平方米,平均税额为0.94元。
(四)济阳县
1、县城土地确定为一个等级,应税土地26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00元。
2、建制镇应税土地7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济阳县共有应税土地97万平方米,平均税额为0.85元。
(五)商河县
1、县城(包括商河镇)土地确定为一个等级,应税土地139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1.00元。
2、建制镇应税土地3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3、工矿区
① 征税范围:
胜利油田采油二矿工矿区:东至贾庄乡政府驻地,西至栾洼村,南至玉皇庙镇大张家村,北至胡集乡边庞村。
胜利油田地调二大队工矿区:东至八里庄村,西至石庙村,南至汤家村,北至县化肥厂。
②工矿区应税土地16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商河县共有应税土地188万平方米,平均税额为0.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