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一届鲁迅文学奖(1995-1996)
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7-2000)
第三届鲁迅文学奖(2001—2003年)
第四届鲁迅文学奖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获奖(2007——2009)
中国作协最初所拟定的鲁迅文学奖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两年一次的单项奖,分短篇小说、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批评、文学翻译彩虹奖等7个奖项。这7个单项奖,就是现在大家所说的鲁迅文学奖
第二部分是“每四年一次的鲁迅文学大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重要奖项"(《文艺报》1998年2月1 0日),但是,这个奖项一直没有进行,甚至连条例也没有制定,就不了了之...
所谓四年一次的鲁迅文学大奖,就这样,还没有开头,就彻底结了尾...
鲁迅文学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两年一次的单项奖,分短篇小说、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批评、文学翻译彩虹奖等7个奖项。二是“四年一次的鲁迅文学大奖,这个奖项一直没有进行。
奖项设置
鲁迅(5张)鲁迅文学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将选出该评奖年度里某一文学体裁中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作品。
好像是4年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