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法律体系。比如说:最上面有1,宪法,2,法律,3,地方性法规,4,条例(也属于地方性),5,文件(国务院文件或地方政府文件),6,大会精神,(一个大会开完以后政策就会有所调整)。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咨询办事部门或律师,了解当前政策和形式,就可以决定处理问题的方向和措施。仅供参考。
立法法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所以,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以上是地方性法规违宪的情况,是静态的情形。宪法规定,公民有批评建议的监督权利,既然地方性法规不合理,你要找到不合理之处,说明理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制定机关反映。
如果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有问题,你可以就此具体行政行为向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具体问题你可以去信访部门咨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