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规定为2001年6月26日。问卖方最迟的交单期为那一天?详解。

2024-12-12 05: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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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而信用证没有单独规定具体的交单期,那么受益人不应迟于6月24日。即在信用证没有个具体交单期的情况下,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否则超过提单日后21天的提单被叫做“陈旧提单”。

而根据《跟单信用证国际惯例》的规定,银行不接受这种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陈旧提单”。

所以,对于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的提单来说,在信用证没有单独规定具体的交单期的情况下,受益人不应迟于6月24日交单。

回答2:

看看信用证的规定。如果是规定装船之后14天,那就应该是6月16号交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