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而你们俩是四代内旁系血亲,已经是远亲了,法律是允许结婚的.
算血亲代数,首先要找到你们的血亲源头,也就是血亲祖先,一般是一对夫妻,这对夫妻是你们这个血亲家族生成的起源,
从你的描述看,你的外曾祖父母(也就是你外婆的爸爸妈妈)、同时也是她的外曾祖父母(她奶奶的爸爸妈妈)是你们的血亲源头,这是第一代;
你外婆和她奶奶是同胞姐妹,这是第二代;
你妈妈和她爸爸是亲姨表姐弟,这是第三代;这一代是法律规定的界点,三代以内算近亲就是以这一代为底线.
你们俩是姨姑表兄妹(姐弟),是第四代.已经是远亲了.
你们之间,关键还是家庭内部成员的看法最重要,一般阻力会比较大.这个现状其实有点可悲,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为了杜绝近亲婚姻,而矫枉过正形成的一种认识误区.很多人不懂装懂、以讹传讹形成的——因为封杀三代内旁系血亲婚姻,而错误地也将四代内内旁系血亲甚至五代内混淆于其中.
不过既然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现实,那你就要考虑它的影响力,如果家庭内部阻力很大,环境舆论也不好的话,那么劝你们慎重,因为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即使勉强成了,也是非常辛苦的.
如果周围的环境都很宽松、家人也有这方面的知识、也理解,那么就大胆去爱,没什么可顾虑的.
总之,不要强求,一切顺其自然吧.
祝你们平安如意.
不能,这属于近亲结婚,生出的孩子不正常机遇会比不是近亲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