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产的价值应当与要求执行的损失相当,但执行房产的问题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和同住的基本生活,就是说只有一套房的时候,变卖比较困难,也不能因被执行而巨物定所;不过法院可以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单位每月代扣一定数额的工资,用于还款。
一万元金额肯定不能执行房子啊,房子值多少钱啊,相差太悬殊,到哪里都不能执行的。但工资是可以执行的,让单位扣发工资就行,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单位必须配合的
1、法院要求结案的做法欠妥。
2、现金发放也可以执行,法院可以给被执行人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单位按月扣留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执行款。
如果是唯一住房确实不能执行,一万块钱确实没必要执行房子吧,工资不是转账也可以执行的,让法院到其所在单位要求协助执行呗,扣划工资就可以了
多和执行法官联系,催促其尽快执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