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赌博而欠下的债.

2025-01-24 00: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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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理论上是这样的
要想请求公权利救济,就必须提供合法依据.也就是说不能把纳税人的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
赌博是国家不支持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允许国家帮助当事人追回赌博债权,就是变相的说明国家支持这种赌博行为,就是对纳税人的不尊重.所以在这种不能提供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公权利是不给予救济的.同样的还有卖淫等债权等,都是自然债务,国家不给予救济.
比如赌博,已经给付的国家不负责要回,未给付的国家也不负责追偿.这是对纳税人的一种尊重.
当然,是有证据证明是不合法依据的情况下.

回答2:

赌博之债不受法律保护,只要能证明是赌博之债即可

回答3:

只要能证明是赌博千的,些什么都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4:

赌博本来就是违法的事,赌博欠下的债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5:

  赌债:
因赌博而欠的债,称为赌债
法规;
第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第二,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第三,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