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作出适当的处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必要在异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向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另一方的所在地可以是户籍地。也可以是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这时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在外地的,那么就可以在外地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双方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5、离婚协议书应该明确写明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思,明确表示承担抚养义务,对财产、房产、债务。做出合理的安排,协议内容还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证件进行申请和核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应在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去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当事人获得离婚证时,即正式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