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法律仅在公司法第20条中有所体现,无相关司法解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的,不过总结后可以认定就是1.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2.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独立否认,就是让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法共有三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三》中有详细的规定。
公司法总共有4个司法解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这一部分有阐释。
法人人格否认在中国用的很少的~
基本只是在理论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