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案件是否到法院,一般法院会通知受害人的。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供自己受害的损失单据,证明损失数额,积极应诉就可以了。最好还是请一个律师为好,涉及法律专业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如需帮助,可以致电182--1118---8356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90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不是必须请律师,但请个律师要方便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