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是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违反劳动法的两倍补偿。就是3个月。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如果不合理的,和公司协商实在不行了再走提起劳动仲裁呗
参见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要看老板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是过失性辞退
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则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要看你实际的工资水平
以8000为例说明吧
你工作了13个月那就算2年
应赔偿的金额为:
(1.5*2+1)*8000=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