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案的依据是法律和行政法规,
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与法律强制性规则的关系
公序良俗原则,一方面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可以以及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和善良的风俗习惯进行民事行为;另一方面,民事纠纷的仲裁者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可以运用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与善良风俗习惯处理纠纷。
根据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制度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作出必须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加上公认的道德规范,就形成了系统性的公序良俗。
法院在判断法律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时,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是确认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相应的公序良俗,即查明公序良俗的内容;其次是认定系争法律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到目前为止,我们宣扬的是依法办案,但是法律不全是死的,在特殊情况会看所适用的法律规则能达到的效果是否符合规则制定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要达到的目的效果,如果规则和原则冲突了,会适用原则的,例如以前的“二奶案”就是按违背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判的。你的说法有点极端,在偏远的民族聚居地区,他们的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普及的程度就会受到影响,但是不是说完全按他们那的风土人情判,例如说一个地区族规是通奸浸猪笼,如果用法律来判通奸,中国刑法已没有通奸的罪名,对此行为,法律就不能做出判决,如果他们那有人把通奸的人给浸死了,相关司法机关如果发现了,或是有人报案了,那对行为人(浸死别人的人)肯定要依法给出裁决,但不排除地方有包庇或私了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不能成为你说的依照风土人情判案),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有不理解的,我们还可以继续讨论,你的语言可以不用那么偏激。谢谢。
当然以法律为准绳,在无禁止性规定且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下,可以适当参照当地风俗人情。
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有些情况下也会适当考虑风土人情常理,这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
当然是法律法规了 风土人情是客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