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幼儿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5-01-09 08:58:2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办私立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
各个地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但是对民办幼儿园都要求不能高于三楼,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要有室内室外活动场地。消防和安全,是两个大的问题。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虽说现在的私立幼儿园很多,但是在幼儿园资质的审核以及教学质量的评定上,还是不能放松,因为孩子们的启蒙很重要,而且由于年龄的限制,幼儿对危险的反应能力还是比较弱的,所以爸妈在给幼儿选择幼儿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教学质量哦。

回答2:

1/6基本条件:1、申请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一百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3、有稳定经费来源,启动资金不少于二十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十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关注 '新农屋' 公众 号,获取幼儿园园长规范运营管理全套文档,包含场地、规模、配备等八十多种手册。2/6申报流程(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 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 办事处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3/6(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提供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 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效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4/6(三)考察:区教 委联同区卫生 局和区消防 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5/6(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 委颁发《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6/6园长证是园长上岗的有效证书,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需具备良好的整合、管理和学习能力,园所规划与计划能力,园所文化建设能力,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能力,队伍建设能力,安全管理能力等等。关注 '新农屋' 公众 号,获取幼儿园园长规运营管理全套文档,包含场地、规模、配备等八十多种手册。

回答3:

自己开幼儿园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2、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3、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