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继承问题

2024-12-17 09: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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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代“你父母”)父亲未立任何遗嘱,则其遗产应才法定继承之方式来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可知,你和你的继母是有继承权的,而你的继母的子女由于与你的父亲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扶养关系,所以不享有继承权,换句话说,只有你和你的继母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而这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认你父亲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就是要确认共同财产,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注意是存续期间,所以对于你父亲婚前就已有的财产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而是由你父亲单独所有的。
其次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采取平均分割的方法,将你的继母的财产与你父亲的遗产相分离。
然后将你父亲所单独所有的以及从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的财产作为遗产由你和你的继母共同继承,一般也是采取平均分割的方法。
至于你继母所说的那一万元,没有根据的话,还是要作为遗产,有你和她共同继承,而不能由她独享。
另,若她已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处分,则你可以要求她把你应继承的那份还给你,实在不行,那就上法院吧,会得到支持的。

回答2:

那房子应该属于“你"父亲的个人遗产,所以应该由你和你的继母继承的。你继母的那做法是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而且对遗产实行财产保全。房产证应该你和你继母一个人半,其他的遗产也是那样的。

回答3:

她没有权利来卖这个房子,并且连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都不知道,她就更没得权力卖。她只能对她的那部分进行处理啊。你爸爸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然后再在你爸爸的里面按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孩子、妻子)来划分。这只是一般的,还要看你们的特殊性,看他们有办结婚证这些没有,反正是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回答4:

要先看你父亲结婚前财产情况,如是婚前取得的,实际上就是属于你父亲单方的财产,不应属于婚后财产(指第二次婚姻)。那么,房产应该属于你,因为你是唯一继承人。
所谓婚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取得的财产,婚前的房产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的。
领了结婚证也不影响你父亲在二婚前的财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