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国家还没出台关于住院报销的文件通告,社医保和商业保险在报销流程不分先后。去年,社医保中心发文通告,一律先找医保中心报销,方能找其他单位报销。否则社医保不予报销。也就是说发生住院费用必须先找社医保报销,然后再去商业保险报销。
这样一来,商业保险接到的所有资料,只能是复印件和社医保报销后出具费用总清单的分割单,保险公司没理由要求客户必须出具原件,只要复印件和分割单的公章是新盖的就行。如果保险公司坚持要原件,可以说那是刁难行为,可以向保监协会投诉
费用清单、病例、病志、收据、出院证明、身份证等。医院提供的都是病例复印件,盖了章的,对于保险视同原件。
病历本看一下原件,交钱条看原件,诊断证明要原件,其他应该复印件可以的。流程 就是保险公司拿到这些资料,一般3-7天结案理赔!您是哪家公司的保险?您在哪里?或者留个邮箱给我 我发理赔资料给您看
到医院去复印病历,加盖医院公章,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报销流程可以拨打你所在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他会给你详解的。哪个医院说的啊,弄死他。你说的是病历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