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二级残疾是什么概念?

2024-12-26 04: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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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精神残疾的医学定义: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状况,被称为精神残疾。在精神残疾中,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最大。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精神残疾的分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 正常或有轻度异常 确有功能缺陷 严重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分 1分 2分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分 1分 2分
职业劳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类别划分:

精神残疾一级:
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