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是否大于部门规章?

2024-12-12 1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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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的部委制定的,调整某一行业行为的法律规范。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一级的或者省会城市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常会会制定的,在本辖区有效。
因此,不能笼统的说是部门规章大还是地方性法规大,因为他们分别是行国家部委和地方人大制定的。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回答2: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同等效力而且不管是省级的,省级政府所在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还是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都跟部门规章同等效力,而省级的地方性法规大于较大的市其他几个级别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两者冲突,由国务院决定适用,如果国务院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就适用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如果决定适用部门规章,就提请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这个是宪法和行政法都要讲到的东东,司考中的常考点。。。。等司考时,你复习行政法这个你理解就好了,因为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设在某些地方,但是不归地方领导而是直属于中央部门,这个叫中央垂直管辖,最明显的是证监会和银监会,还有国安,国税,海关等等几个,人大和地方政府想管管不到。。。。。最后再BS下行政法,一堆中央机关和地方部门都要记。。。。。比如国税属于中央垂直管辖,地税就属于地方垂直管辖,公安属于双重管辖。。。。。。

回答3: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回答4:

法规适用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回答5:

地方性法规分为省一级的法规和市一级的法规。而国务院的部门规章同省一级的法规是同一阶的,没有高低之分,而高于市一级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