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了吗?

2024-12-14 1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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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肯定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辞职),向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且要求:
  1、要单位支付欠你的工资;
  2、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够6个月按半个月算,够6个月不够12个月按一个月算。)
  3、要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对单位的惩罚性规定),最多法律可以支持11个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即一年以上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不支持,所以要及时申请仲裁,晚一个月就少一个月双倍工资。
  4、若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要求单位给你补缴单位应缴部分。
  5、若加班了,要单位给你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150%-300%视加班具体情况计发
  以上的要求都要有事实依据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同时:劳动者以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支付补偿金,但用单位用足够证据证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各地法规有不同的规定。如果不签订合同的责任不在于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可以要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补偿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签订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要视当地的相关法规规定,这一问题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各地处理不一。  当然,目前就业形势也不是很乐观,企业也不容易做。在一定的情况下我建议你与企业协商处理。打官司费时劳神,是小争议也不要太过于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