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系统原则能够指导孩子的归属。一、孩子应该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二、无论谁放弃这种关系,都不应该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实际经验告诉我们,在孩子的心中,父亲对母亲的评价通常比母亲对父亲的评价要高的多。如果一个女人想赢得监护权,她就要学会在孩子的面前肯定前夫的为人,这样她才能赢得拥有孩子的权利。否则,她就只能肯定孩子的一半,从而伤害孩子。
我想补充一下。
1、在父母怨结没有解开的状态下,孩子最好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一般是父亲,也不一定。
2、在父母能彼此尊重的状态下,孩子最好跟着关系中受伤的那一位。或者说,在以往的关系中,谁受付出多,谁就有权得到孩子。这是一种补偿。
还有重要的一点:
孩子监护权是一种法律形式,孩子不能断开与父母任何一方的往来。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孩子10岁之后,能够有规律的辗转于父母双方家庭生活。即使不能,也要经常联系,电话,交流。父母离婚,只是父母分开而已,对与孩子,要尽量保证他的精神需求。
另外,孩子永远归属父系家族。
父母都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父母离婚的家庭,不影响孩子和父母的关系,父母仍然都有孩子的监护权,都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和抚养权不同,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继续履行监护子女的职责,子女的父母双方在离婚后依然需要承担子女的监护责任,监护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改由父母其中的一方来承担。监护权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监护权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婚后并不影响其监护关系的成立。但他们之间的责任并不是一种平行责任,而是一种补充性赔偿责任,是有先后之分的,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责任,在前者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由后者继续承担。